中国-伊朗农药管理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在线上签署
2022-01-11
2022年1月10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ICAMA)与伊朗农业部植物保护组织(PPO)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农药检定所黄修柱所长出席并致辞,严端祥副所长主持会议。
在伊朗驻华使馆副馆长阿博法兹尔·奥拉迈伊·法尔等人的见证下,黄修柱所长和伊朗农业部植物保护组织化学农药局赛义德·贾瓦德·诺鲁齐安局长代表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植物保护组织关于农药管理和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中伊两国农药管理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促进中伊农药贸易和农产品贸易发展奠定了基础。
黄修柱所长在致辞中指出,2019年以来,在部国际司、农药管理司的指导下,在伊朗驻华使馆的支持下,我所与伊朗植物保护组织开展了多轮磋商,就农药登记管理、农药残留检测、农药质量控制等充分讨论,就签订农药管理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达成了共识,并对今后合作的领域和具体内容达成了一致。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近年来中伊双方积极开展交流合作的成果。他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药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已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农药登记评审技术标准和农药风险评估方法,培养了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专业登记评审队伍和风险评估人才队伍。未来还将继续为中国农业和世界农业提供优质农药产品,积极为世界粮食安全作贡献。
诺鲁齐安局长代表伊方致辞,他高度肯定了中伊农药管理合作的成果,同时他表示,希望今后能在农药领域与我国开展更深入的合作,积极落实谅解备忘录各项具体内容,加强同中方领导和专家的交流往来,尤其希望双方加强生产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法尔副馆长代表伊朗驻华使馆致辞,他表示非常荣幸能见证中伊农药交流合作的重要时刻,希望中伊双方能在此合作平台基础上,继续深化农药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伊朗农业部植物保护组织、伊朗外交部和外事专业组织局代表近20人参加了本次线上签署会。
相关新闻
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1-04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
对农药混合使用的认识与思考
2024-10-30
科学合理的混合使用是农药使用的方法之一,但盲目的混合及使用混配制剂却会造成农药的大量浪费,增加农药的残毒,引起农药对环境污染的风险。我国农药混配制剂产品之多数量之大,通常两元或三元混配,可以出现5~8个...
病原菌抗性风险
2024-10-28
抗性风险评估是新农药及涉及新防治对象的化学农药登记时,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也是关乎药剂科学使用,正确应对抗性发展的重要科学依据。其中,杀菌剂的抗性风险评估尤为重要。由于病原菌的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