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产品毒性级别判定》等两项农业行业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2020-11-30
2020年11月29日~30日,受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委托,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农药产品毒性级别判定》等两项农业行业标准审定会。会议由毒理审评处张宏军处长主持,来自国内有关科研、教学、检测、推广和标准管理等领域的专家,以及标准制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标准审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起草单位的标准制定情况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和充分讨论,并对标准正文和编制说明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审定专家组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认为《农药产品毒性级别判定》《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两项标准编写格式等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文本内容编排和层次划分清晰,技术内容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协调一致。标准内容既参考了相关国际准则,又充分考虑我国农药管理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农药产品毒性级别判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制修定了65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填补了国内空白,满足了我国农药管理要求。标准发布后,将对我国农药登记科学评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发挥关键作用。
审定专家一致同意上述两项农业行业标准通过审定。